物業和業主的矛盾越來越多了,而物業和業主的矛盾來源,無非是以下幾個方面。
首先,業主不滿意自己交了錢,物業卻跟大佬似的管著人,對業主態度不好,有業主形容物業是“強盜”。
其次,業主不滿意物業的服務,覺得物業拿了錢不干事,不為業主分憂。
最后,業主不想交物業費,覺得物業費和相關其他費用收取不合理,認為物業沒有存在的必要。
物業和業主的矛盾主要來源于以上幾個方面,往往在物業和業主矛盾中,業主是占理的一方,而物業則是“黑心”的一方。那么,物業到底該不該存在呢?相信大部分人是不希望物業存在的。但是筆者卻很認同曾經看到過的一句話:鬧事、不想交錢的基本都是普通業主,高檔小區的物業和業主根本沒那么多矛盾。雖然話說的很絕對,但是這句話確實很有道理,往往業主和物業爆發矛盾的,多在普通小區,當然也不是說高檔小區沒有。
要知道,物業不是我們自己選擇的,一開始買了房之后,物業就被定下來了,所我們拿了房之后,就有物業催著我們交物業費了。而普通小區和高檔小區的物業是有很大的區別的,要說物業服務水平,那平均水平自然是高檔小區相對好一些。當然,也不乏一些普通小區的物業也是“良心”物業。
為何矛盾多存在在普通小區呢?因為普通小區的物業和高檔小區的物業也不是一個水平的,高檔小區的物業收的物業費都多一些,自然服務和各方面都做得好一些。其次,因為普通小區的業主和高檔小區的業主也是有區別的,當然哪里都有好人哪里都有偏激的人,不可一概而論。
但是,普通小區的業主買一套房本就很不容易了,如果還遇上了黑心的物業,他們一天疲憊的工作完了之后回到小區,卻還要和物業斗,自然容易有矛盾。而高檔小區就不一樣了,業主往往給的錢多,業主多是比較有錢的人,物業自然也不會故意去惹人家,畢竟人家交的錢多,所以常常高檔小區的物業和業主更加能相安無事。因此,提出“普通小區不要物業,高檔小區保留物業”的建議是可以理解的。
如果普通小區業主不喜歡物業,對物業有意見,要求取消物業,那么普通小區就可以請別人來管理小區,比如衛生、安保,都可以請專人來管理,這樣就不容易有矛盾了。
而高檔小區呢,因為有錢人總是喜歡被服務的,所以物業還是可以保留。
但是我們也要知道,事情看起來容易,辦起來就不容易了。取消物業看似簡單,但是要請人管理小區的話,矛盾多少還是要有的,畢竟這都是設計錢和利益的事情。
那么,你覺得提出這樣的建議,可行性高嗎?